甲 方:广东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乙 方:
为支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,不断提高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水平,培养更多优秀人才,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乙方自愿向甲方捐赠 币 元。
二、根据捐赠者的意愿,本资金定向用于
设立 基金(项目)。(或:为非限定性基金)。
三、甲方根据乙方的捐赠意愿,制定该基金章程或管理实施细则,并按章程或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和运作该基金。
四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,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,协商解决不成的,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。
五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四份,甲乙双方各执二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七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广东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乙方:
(公章) (公章)
法人(授权)代表: 法人(授权)代表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